西安市劳模馆精神展示馆提升项目设计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市劳模馆精神展示馆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西安市土门工人文化宫。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安市劳模馆提升项目主体计划在土门文化宫综合楼裙楼一楼内,面积约 1860m²,项目内容主要包括西安市劳模精神展示馆局部提升改造,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市劳模馆精神展示馆提升项目设计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安市劳模馆精神展示馆提升项目设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
4.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2 或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磋商日期前 6 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磋商前 6 个月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磋商前 6 个月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参加本次磋商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0.不允许联合体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磋商文件以电子邮箱的方式发售,凡有意参加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将西安市劳模馆精神展示馆提升项目设计招标的申请人营业执照、介绍信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公司邮箱(xiexiaoying0120@163.com)进行报名登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未央区旭辉中心商业中心四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旭辉中心商业中心四楼会议室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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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总工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市土门工人文化宫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桃园路街道大土门 56 号
联 系 人:霍光
电 话:029—815130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金花新都汇 A 座 2406 室
联 系 人: 叶紫轩
电 话: 13008423488
电子邮件: xiexiaoying012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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