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城市桥梁检测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HY-CG-2023122001
项目名称:西安市鄠邑区城市桥梁检测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鄠邑区城市桥梁检测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鄠邑区城市桥梁检测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包括 “ 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没有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 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提供相应证明;
(3)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任一月份的任一税种缴费凭据复印件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8)供应商需具备公路工程检测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桥梁及隧道检测专项资质;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9)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纸质方式留存。)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至 2024年01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0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0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声明函);
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U盘二份(U盘内容包括Word版本、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响应文件及电子投标书)。
名称:西安市鄠邑区市政设施管护中心
地址:鄠邑区府兴巷6号
联系方式:13629287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会A座24层2406室
联系方式:1399122149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3991221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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