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蜀河流域河流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工程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图纸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09-26 来源: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点击:次
项目概况 旬阳市蜀河流域河流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工程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图纸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16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HY-CG-20230922001
项目名称:旬阳市蜀河流域河流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工程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图纸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蜀河流域河流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工程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图纸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1,9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旬阳市蜀河流域河流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工程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图纸设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80,000.00 | 1,98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蜀河流域河流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工程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图纸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 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 意见》(财库〔2006)90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 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4)关于印 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 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陕财办采〔2018 23 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财库〔2021〕19 号);(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 库〔2019〕19 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 融资 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 (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 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蜀河流域河流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工程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图纸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提供有效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
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 2022年6月至今任意 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和 2022年6月至今任 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⑤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且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成立不满三年的,按实际情况出具;⑧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中(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鲜章;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企业须出具非联合体投标的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27日 至 2023年10月0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16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0月16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 2.进行完善相关信息后,须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2379995651@qq.com邮箱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3.下载文件:投标人报名成功后,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选择“我的项目”下载磋商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的开标方式,投标企业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
地址:旬阳市城关镇滨河东路333号
联系方式:18691586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29幢3单元24层32406室
联系方式:14729951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14729951111
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