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建设交易系统有关功能调整的通知
时间:2023-08-11 来源: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点击:次
各市(区)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 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8月14日起,在工程建设(房建、市政)交易系统中取消招标文件缴费确认功能及项目确认环节。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招标文件缴费确认功能
招标代理机构在工程建设(房建、市政)交易系统中发布招标公告时,可在招标公告中约定纸质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售价及获取方式和电子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系统不再设置与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费用相关的环节及功能。
二、取消项目确认环节
投标人登录工程建设(房建、市政)交易系统,在约定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内,可直接获取对应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取消项目确认环节,无需通过“项目确认”即可直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9-88661298(省建广联达系统)
029-88661287(省建新点系统)
附件: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联达工程建设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pdf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联达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代理机构】操作手册.pdf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点房建市政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pdf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点房建市政系统【代理机构】操作手册.pdf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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