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政策

联系方式

中建华阳服务热线:

18066883312

18066883319

地址:西安市东二环长乐中路金花新都汇A座写字楼24层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高新路西部国际广场28层东

地址:西安市长乐东路浐河西路沁水新城东门82-1栋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政策 > 监理类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的决定

时间:2021-04-15  来源: 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点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2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21年1月26日第1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王蒙徽
               2021年3月30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的决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

  一、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修改)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为:“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将第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修改为:“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删去第四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

  二、删去《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3号修改)第五条第二款。

  三、将《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6号,根据建设部令第98号修改)第十五条中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修改为“外商投资企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上规章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
下一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