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工程监理和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随机抽查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质量,规范执业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住建局决定对相关企业执业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机构组成及任务分工
成立由市住建局分管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抽调建筑业管理处、定额办、质安站业务骨干和专家库专家,组成检查组对随机抽取的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建筑业管理处组织、质安站配合开展工程监理企业检查;建筑业管理处组织、定额办配合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检查。
二、检查对象
在全市工程监理企业库中随机抽取10家工程监理企业,对其执业行为进行检查(见附件1);从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库中,随机抽取6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其执业行为进行检查(见附件2)。
三、时间安排
从11月2日开始至11月17日结束。
四、检查内容
(一)工程监理企业
1.项目监理部的合法性及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健全性。
2.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监理资料的管理是否符合资料归档规范要求。
4.监理人员现场履职情况是否符合监理规范及法律法规要求。
5.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监理情况。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1.企业股份结构、人员情况、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的现状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
2.企业及其执业人员市场行为是否规范。
3.企业执业质量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执业质量控制机制是否运行有效;业咨询业务操作程序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等是否符合行业规程规定。
4.企业在招标文件的编制、最高限价的编制、价款结算的编制是否符合规定;计价依据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工程造价文件的构成是否完整,工程造价文件中量、价、费的计算及计取是否正确并符合规定。
五、检查流程
1.检查组对抽取的工程项目和相关企业进行检查,现场对受检项目和企业提出反馈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移交相应区县、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
2.检查工作完毕后,对检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按规定对存在问题的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处罚,并对存在监管责任的区县、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3.相关企业于检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上报区县、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区县、开发区复查后,将复查结果上报市住建局检查组。
六、工作要求
1.各区县、开发区住建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联络,主要配合检查。各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企业要按照检查要求,提供检查文档,并对提供检查资料真实性负责。
2.检查组成员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加强廉洁自律,避免影响项目和企业正常经营运行。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8日
(联系人:陈昶宇 联系电话:88668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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