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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时间:2020-07-20  来源: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点击: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为进一步充实我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充实我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征集专业范围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专业结构和人员分布,本次将重点征集 物业管理、被服装具、印刷品、保险服务、电梯、木质家具、会议和展览服务、消防设备    等方面的评审专家。

  除重点征集专业外,其它各类专业人员也可申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结合本次专家征集的具体要求,申报人员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精通专业业务,熟悉行业情况,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做到客观公正;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五)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且经过上岗前在线培训;

    (六)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对于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申请人在相关工作领域工作满8年且具有丰富的专业特长经验、熟悉市场行情的,经有关单位推荐,可以不受前款第(二)项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规定条件的限制。对于工作未满8年,取得博士学位或者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可以放宽至4年;取得硕士学位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以放宽至6年。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同等专业水平”的认定,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由本单位人事部门推荐认定;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其所属行业自律组织推荐认定。本单位人事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不予(宜)认定或者没有行业自律组织的,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有专业行业专家库的单位可以动员、推荐本部门、本系统的专家积极申请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三、资格申报

    申报评审专家资格的所有专业人员应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点击网页左侧“评审专家”进入网上申报流程,进行网上信息填报。

  在资格申报过程中,如有网上信息填报方面的技术问题,请致电029-87610844;资格申报的政策问题请研读《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详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上方的“政策法规”)。

  

 

 

 

                                 陕西省财政厅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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