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塞区李家湾示范园供水工程及安塞区新建蔬菜制肥车间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延安市安塞区蔬菜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安塞区李家湾示范园供水工程及安塞区新建蔬菜制肥车间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塞区李家湾示范园供水工程及安塞区新建蔬菜制肥车间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ZJHY–CG–20190701
三、采购人名称: 延安市安塞区蔬菜局
地址:安塞区文化大楼20楼
联系人:李争争
电话:1363672985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君林上苑2号楼3单元903室
联系人:韩能慧
电话:0911-8881278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安塞区李家湾示范园供水工程及安塞区新建蔬菜制肥车间工程3项
项目概况: 第一标段:李家湾示范园供水工程:新建240m3蓄水池一座、管沟开挖及回填5112m3、DN32PE管2550m、DN50PE管2550m等;第二标段:招安谢屯新建一个蔬菜制肥车间;第三标段:高桥北宋塔新建一个蔬菜制肥车间。
项目用途: 公用
采购预算: 1292529.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许可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1-1、中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采购活动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 (2)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开具的中小企业证明函,以此为依据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3)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同时还需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从业人员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由评委会审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政策。1-2、监狱和戒毒企业应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1-5、供应商应如实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如存在虚假响应,将取消其谈判资格。
八、谈判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7-11 09:00:00至2019-07-15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君林上苑2号楼3单元903室
3、文件售价:
每套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九、谈判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7-22 15:0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君林上苑2号楼3单元903室/
3、开标时间:2019-07-22 15:0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君林上苑2号楼3单元903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1-8881278
2、开户名称: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4、账 号:61050186540009888888
十一、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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