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县公安局指挥调度装备图像显示系统、办案中心管理系统卷宗管理设备涉案财物管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9-07-22 来源: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点击:次
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功县公安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武功县公安局指挥调度装备图像显示系统、办案中心管理系统卷 ...
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功县公安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武功县公安局指挥调度装备图像显示系统、办案中心管理系统卷宗管理设备涉案财物管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武功县公安局指挥调度装备图像显示系统、办案中心管理系统卷宗管理设备涉案财物管理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JHY-CG-2019071903
三、采购人名称:武功县公安局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环城北路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方式:029-3729227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金花新都汇A座24层2406室
联 系 人:彭渊清
联系方式:029-89532133转811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指挥调度装备图像显示系统,二标段为办案中心管理系统卷宗管理设备涉案财物管理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性质:上级专款
采购预算:一标段:1650000.00元,二标段:1280000.00元
合 计:2930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 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7月29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金花新都汇A座24层2406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套,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购买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20日下午14:30
2、开标时间:2019年8月20日下午14:30
3、 开标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金花新都汇A座703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彭渊清
电话:029-89532133转811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路支行
账 号:61050186540009888888-0002
十一、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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