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单位评委进入评标(评审)区身份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秩序,依据《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现场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决定自2018年8月15日起,凡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评标(评审)工作的项目单位评委,须持《交易项目评标(评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专家信息补录窗口”录制身份识别、银行账号、电子签名等信息之后,方可通过专家通道进入评标(评审)区工作。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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