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延安市安塞区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涝池(塘坝类)农村水生态修复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8-01-08 来源: 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点击:次
2017年延安市安塞区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涝池(塘坝类)农村水生态修复整治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017年延安市安塞区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涝 ...
2017年延安市安塞区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涝池(塘坝类)农村水生态修复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2017年延安市安塞区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涝池(塘坝类)农村水生态修复整治工程已由延市水规计发[2017]2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投资及地方自筹,目前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延安市安塞区水土保持工作队,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刘庄、南沟1#、南沟2#涝池(塘坝类),地理位置集中,均位于安塞区高桥镇南沟村,池体工程。
依据延安市安塞区水务局《关于2017年延安市安塞区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涝池(塘坝类)农村水生态修复整治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塞水发[2018]7号),将该工程共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施工Ⅰ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南沟1#、南沟2#涝池(塘坝类),地理位置集中,均位于安塞区高桥镇南沟村,池体工程;施工Ⅱ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刘庄涝池(塘坝类),均位于安塞区沿河湾镇刘庄村,1、工程措施:铅丝网笼石池体;2、附属工程:安全防护、水保宣传、周边绿化;3配套工程:人行步道、浆砌石护坡、排水设施、休闲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施工经验;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 1.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2、投标人必须是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检察院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无行贿犯罪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延安市枣园路君林上苑2号楼三单元903室购买招标文件。
4.1.1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提供企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检察院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资质证书复印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企业可不带资质证书原件)。
以上报名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延安市枣园路君林上苑2号楼三单元903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延安市安塞区水土保持工作队
联系人:拓强强
电话:15929167015
代理单位: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白依罗
电话:0911-8881278 15399275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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